比尔·英格利什向来以沉稳、务实著称,在他漫长的从政生涯中,很少与负面新闻沾边,只一件除外,即2009年的“住房津贴门”事件。彼时,英格利什被曝光在副总理任上为自己在惠灵顿的住房领取高达每周900新币(约合4500人民币)的津贴,由此深陷舆论旋涡,事件发酵一月有余,最后以英格利什放弃所有住房津贴而告终。
2009年8月初,包括新西兰电视台(TVNZ)在内的主流媒体均报道了时任副总理的英格利什在其任期内领取每周900新币的住房津贴,一时舆论哗然。一般而言,对于在首都惠灵顿长期任职的内阁成员,其住房要么直接由国家提供;要么自行租赁,内政部内阁服务处(Ministerial Services in Internal Affairs)再根据其住房支出多寡给予补贴。对于那些惠灵顿本地出身,且自有房屋的阁员(Wellington-based ministers),国家则不予补助。那么,英格利什的问题出在了哪里?
首先,这套由他与家人共同居住的、价值约120万新币的住宅就位于惠灵顿市内的Karori区,并且,英格利什一家已于2007年买下了这套房屋。英格利什的妻子玛丽(Mary)是惠灵顿的一名全科医师,他们的六个孩子也都在惠灵顿上学,按照英格利什的说法,买下这套房子是为了“家庭的团结与长期生活的稳定”。虽然房子一经购置,就交由家庭信托基金(Family Trust)进行打理,可房产的实际拥有人仍是英格利什,并且,英格利什申报的住房支出中约有一半是租金,而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就是他们一家。对此,英格利什的说明是,他的基本居所(Primary Residence)仍属位于南岛Dipton选区内的祖宅,惠灵顿的房子主要用于现阶段工作与家庭生活。并且,房租的直接流向是信托公司,他无法获得即时收益。因此,与其他非惠灵顿本地的阁员一样,他也应该享有领取住房津贴的权利。
其次,在英格利什作为一名普通国会议员期间,他领取的住房津贴仅每周450新币。而赴任副总理与财政大臣之后,尽管有每周不超过700新币的“住房津贴帽”限额,可英格利什实际领取的津贴又在这700新元的基础上添加了燃油、电力、保险、清洁等多项附加费,总价最终达到了每周900新币。虽然英格利什的做法并不违反相关章程,可刚刚走马上任就让自己的住房津贴翻了一番,难免引人注目。对此,时任总理的约翰·基表示,英格利什并未违规,内阁成员理应享有更高的住房补贴,况且英格利什津贴的提升是基于他的合理申报。尽管如此,主流舆论仍不买账。
这一点也不奇怪,在新西兰,纳税人对自己的“钱袋子”最为关心,依法缴纳的税款成了公共资金,就理应得到最优配置、合理使用,如若有一分一毫成为了公务人员的私产或被浪费,他们断然无法接受。加之新西兰开放的政治与舆论环境,英格利什“津贴门”事件一经曝光,媒体与反对党们便“磨刀霍霍向比尔”。在多方压力之下,一周后,英格利什主动承认了提升津贴的行为“并不好看”(a bad look),便立即宣布返还12000新币给纳税人,同时将自己的住房津贴缩减了近一半。减免后的住房津贴大致相当于在惠灵顿自有房屋的普通阁员的平均水平,甚至只比后排议员略高。
尽管做出如此让步,舆论与反对党仍步步紧逼。于此同时,公众对英格利什的印象也有所下降,新西兰电视一台(TV One)的民调结果显示,约有62%的受众认为英格利什的诚信度将应此事受到影响,而认为英格利什品行不正的受访者更是达到54%。九月初,时任进步党党魁的吉姆·安德顿(Jim Anderton)向国家审计署( Auditor-General's Office)提交了关于英格利什“住房津贴门”的申述信,审计署随之展开调查,并针对此事件向内阁发出了“初期质询”(Preliminary Enquiries)。仅仅两天之后,为避免事态失控,英格利什宣布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放弃任何住房津贴,并将2008年就任副总理以来所领取的全部住房津贴返还纳税人。其正式声明如下:
第一,即日起不再领取任何住房津贴;
第二,自2009年7月28日以来他就不再领取住房津贴;
第三,自2008年11月进入内阁以来所领取的住房津贴全部返还纳税人;
第四,已经咨询了最高法院法官斯蒂芬·科斯(Stephen Kos),确认交予住房信托基金打理的这套房产具备领取住房津贴的资质,只是出于个人原因予以放弃。
由此,事件方才平息。工党议员皮特·霍德森(Pete Hodgson)对此评论道:“是外界的压力迫使英格利什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至今,“住房津贴门”事件已经过去七年有余,而这段小插曲对英格利什的政治生涯似乎也影响有限。辅佐约翰·基的这段时间里,他逐渐成为新西兰史上最深孚众望的财政部长之一,并在本月12日成功接替辞职的约翰·基成为新一任总理。然而,透过“住房津贴门”,我们看到的是新西兰政治系统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和有序运行。
首先是法律规章的明确性与针对性。哪些官员可以申领津贴、各类津贴标准又具体为何?这些都有清晰规定与说明,从而使公务人员依规行事而“不逾矩”,就算出现问题或争议也有章可循而“不冤抑”。
其次是社会公众与团体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面对身居副总理要职的英格利什,新西兰媒体对其负面消息照曝不误,乍一看似乎有点“唯恐天下不乱”的嫌疑,可实质上隐含的是媒体的独立精神与强烈的公共责任感。而事件曝光后公众以及反对党给予英格利什的强大压力,最终使其一再让步,更是公民精神与政党良性竞争的胜利。在这种社会秩序之下,掌握公权力之人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并且要随时对公众与反对党的质疑给出回应,如何敢任意滥用公共资源。
最后是廉政监督系统的健全与完善。“住房津贴门”最终以国家审计署介入、英格利什放弃全部津贴而告终,实际上,在新西兰,对议会议员、政府公职人员具备强制约束力的不止审计署,还有国家公务员局(State Services Commission)、行政监察专署(Ombudsman)与国家反腐局(SFO)等,随时对官员不端行为进行调查。由此可见,对于了解初任总理的英格利什而言,“住房津贴门”则是一桩颇有价值的公案。然而放在新西兰的制度背景之中,“住房津贴门”事件仅仅是其政治制度链条运转的一次简单演示。
黄捷厦门大学新西兰研究中心研究生